说明:
1、 自2023年6月13日海关总署出台《海关总署推出优化营商环境16条》后,各关积极响应,纷纷对照并推出一系列适合本关区业务特点和实际需求,更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和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的举措。
2、 信息来源:海关总署官网【新闻发布】
3、 截至时间:2023年8月31日
4、关别:宁波海关
标题 | 举措概要 | 细化说明 | 出台时间 |
宁波海关推出优化营商环境、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 20 条措施 | 在助推进出口货物快捷通关方面 | 将聚焦促进区域物流便利化,全面推广高新技术货物便利通关模式,优化跨境货物口岸监管模式,保障属地查检绿色通道畅通运行,提高特殊物品出入境检疫审批效能,持续提升口岸通关效率。 | 8月1日 |
在支持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和新业态健康发展方面 | 将促进特殊监管区域保税加工、保税物流业务发展,支持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支持保税维修业务开展,扶持跨境电商新业态发展。 | ||
在聚焦扩大进出口服务区域发展大局方面 | 将支持特色农产品出口和优质农产品进口,服务扩大中东欧商品进口,优化进口粮食、能矿产品通关流程,服务企业应享尽享自贸协定优惠政策,增强统计分析服务地方决策和社会公众能力。 | ||
在增强企业主体培育和助企纾困能力方面 | 将加大企业信用培育力度,充分释放主动披露政策红利,增强企业“获得感”;将围绕优化技术性贸易措施服务、提升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整体效能、落实“问题清零”工作机制、提高惠企政策宣传和服务质量方面,进一步提升助企服务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