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关检融合后,原质检机构的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职能并入海关。进口目的地检查就是其中之一。
痛点
1. 目的地检查比例过高
2. 从放行至结关的通关耗时可以进一步缩短
3. 企业所需的信息不充分
4. 各地海关检查作业要求不统一
5. 部分口岸海关推诿目的地检查
6. AEO高认企业没有获得感
调研反映:不同进口商品的目的地检查比例不同,其中化工品20%(按票数,下同),危化品16.7%,冻品15%,食品10.6%,整体为13%左右。部分受访人感觉关检融合后比例有所下降,部分人则感觉有所提高。但无论感觉下降还是提高,几乎所有接受调研(包括问卷调查、深度访谈、专题座谈、个别询问等)的企业普遍认为目前的目的地检查比例还是太高。
一旦确定进行目的地检查,进口货物的结关时间难免推迟,但由于检查比例高、批次多,加上不少海关从事检查的关员人手短缺,排队等候的情况较为普遍。进口商抱怨更为集中的是取样检测,平均为12天左右,对货物投入生产或市场产生明显的滞后影响。
1) 海关联系方式。一旦要进行目的地检查,就要联系对口海关,但部分业务量比较大的隶属海关按商品类别、进口、出口等设有五六个承担不同检查工作的科室,网上无法查到各个科室所对应的业务,办公电话不公开,企业通过12360询问也无法及时得到准确答案,无法高效和准确联系落实目的地检查事项;
譬如:同类商品的目的地检查,有的海关可以通过网络系统提交电子文档,而有的海关则要求企业到海关窗口提交纸质文件、单据;对检查场所,有的海关不予过问,有的海关则会要求进口商出具仓库租用协议合同等。
货代为满足进口商要求,绝大部分选择口岸海关为进口货物的目的地,导致口岸海关检查业务科室工作量不堪重负而对目的地检查产生推诿、排斥,要求企业自行变更为其他内陆海关;而内陆海关对此操作明确对企业表达不满,让企业两头受气;再者就是有意无意拖延目的地检查的实施时间,迫使企业将可能出现发生的目的地检查转移到其他海关。
关检融合后,几乎所有的目的地检查指令由风控中心统一下达,而目前的指令设置上,似乎还没有将企业信用等级作为参数之一或者虽然设置但差异微小,企业无法感知。这使得AEO高级认证企业在目的地检查中几乎无法享受任何便利措施。
总结
目的地检查就制度本身而言,关检融合前后并没有实质性变化,但不少企业的感觉是不如以前,我个人对此的分析判断是原先的“地铁安检"变成了融合后的“机场安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