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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说关事

第128期 · 海关“首违不罚”路在何方?

作者:北京睿库发布时间:2022-04-07 15:04:12






不久前,办公室一位同事开车上班,把车子停在附近路边,下班后发现玻璃上贴了一张处罚单。同事乖乖到交警大队交罚款,没想到警察告诉他,属于“首违不罚"范围,以后注意,再犯就要按章处罚了。同事颇为惊讶,觉得教育作用十分显著,再次引起了我对海关首违不罚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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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初,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的《行政处罚法》修正案第三十三条明确: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以上法律已于2021年7月15日正式施行,司法部要求各地区各部门根据实际制定并公开初次违法免罚清单,以推行多领域实施包容免罚清单模式工作为契机,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执法服务水平,维护经济和社会秩序,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就海关而言,由于海关实施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种类繁多,“首违不罚"是按照具体的违法行为区分还是进行分类或者不予分类?危害后果轻微如何认定?及时改正的具体要求是什么? 进出口企业热切期盼海关积极行动,尽快出台“首违不罚"适用清单,制定海关“首违不罚"实施规范,把“首违不罚"法律原则落到实处,提升海关执法温度,增强企业自主守法意识,实现企业与海关的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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