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北京睿库发布时间:2025-05-22 10:11:05
QUICK HIGHLIGHTS PART 1 >>> 什么是“换单” PART 2 >>> 为什么要“换单”
PART 3 >>> 无纸化环境下的“换单”场景变化 PART 4 >>> “换单”相关的费用 PART 5 >>> 通关无纸化的红利应该为各方分享 PART 6 >>> 价格管理部门职责
PART .01 什么是“换单” 海运进口业务中,货物抵港,货主(或其代理)持提单(Bill of Lading,B/L)及必要资料向船公司指定的船代企业,换取《提货单》(Delivery Order,D/O)的过程在行内被称之为“换单”。 说明:收货人持有的提单可能是分单(House Bill of Lading),在换取提货单之前,需要向一程代理把分单换成主提单(Master Bill of Lading),这一过程也被习惯称为“换单”(与换取提货单分别可以称为“一次换单”和“二次换单”)。本文章后续内容中的“换单”均指“换取提货单”。
PART .02 为什么要“换单” 进口货物必须办理通关手续,得到海关放行指令后才允许提离码头。在通关无纸化前,这个指令需要通过海关加盖“放行章”来实现,而英文格式的提单正本没有留出相应空白,将提单变换为中文格式并留出可加盖“放行章”空白的《提货单》便成为必然选择。 作为进口货物的物权凭证,船公司(或船代)会在换单过程中验核提单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并同时为收货人办理设备交接单(同意使用集装箱的单证),收取码头操作费(THC)、文件费等相关费用后,签发纸质提货单或电子提货凭证。
PART .03 无纸化环境下的“换单”场景变化 根据睿库近几年的跟踪研究,在船公司、船代及港口等多方努力下,国内各个主要海运港口绝大部分实现了集装箱货物《提货单》的电子化,船公司(船代)收到正本提单后,可直接向收货人推送各种形式的电子提货凭证,最简单的是一个提货二维码。同时,海关的放行指令也以电子化方式直接发送给货主和码头,纸质提货单的使用场景已基本消失。 以上变革有效降低了纸质通关单据使用,显著减少货主、货代、集卡司机跑腿事项,还避免了单据丢失等麻烦,为优化口岸营商环境发挥了积极作用。
PART .04 “换单”相关的费用 传统换单模式下,船公司/船代通常都会按票向收货人收取“换单费”(大多为150、200元)和“文件费”(多为450元)。如今,换单作业已经实现电子化,提货凭证的生成成本大幅度降低,但进口收货人和货代时常向我提出一个问题:为何上述收费标准始终没有变化?
PART .05 通关无纸化的红利应该为各方分享 在这里,我突然想到一件事:在报关电子化初期,所有进出口货物需要由货主拟好报关单草单,由海关指定的预录入单位(大多为海关三产)统一录入并收取每票30元录入费,后来报关无纸化升级,预录入环节取消,相应的收费也一并取消。海关刀刃向内的做法值得赞许和肯定。 船公司(船代)作为市场主体,追求经济效益无可非议,但收费和提供的产品相对应这一市场准则,应该得到遵守,在服务内容、性质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对收费作相应调整是理所当然的。
PART .06 价格管理部门职责 船公司、船代为了实现或者配合实现提货单电子化,确实有不少软、硬件投入,但电子化总体上大幅度降低“换单”成本是圈内人基本一致的看法,如果这个认知不准确或者完全不对,则应由船公司、船代对此专门做出相应的陈述、解释。如果船公司、船代不愿提供解释,则政府价格管理部门是否应该介入?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提出相应的价格指导意见或者向公众做出必要的澄清?
与以上换单费高度相似的还有《设备交接单》的费用。期待上述问题一并引起关注。
本期文章内容由睿库职员周卓见整理和主笔,本人(江小平)进行审核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