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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说关事

说说海铁联运扶持政策的一些情况

作者:北京睿库发布时间:2025-10-29 16:27:30

CONTENTS

目录

01 海铁联运补贴政策的初衷与现状

02 货代作为申报主体时补贴的实际流转

03 扶持政策对货代企业的负面影响

04 笔者建议


01

海铁联运补贴政策的初衷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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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铁联运是外贸货运领域最重要的联运模式,为鼓励海铁联运发展,我国诸多沿海与内陆重要物流节点城市纷纷出台专项补贴政策,实施情况究竟如何,睿库就此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报告全文可联系电话(同微信):18800125788 获取】

目前各地海铁联运补贴政策通常由各地交通、商务、财政等部门联合制定,大多以“先干后补"为基本模式,对补贴对象(一般情况下包括货代企业)根据其在一定考核期内操作的海铁联运箱量给予相应的资金补贴。补贴标准往往还会与运输距离挂钩,例如厦门按照小于400、400-1000、1000-2000及2000以上公里的不同档次,分别给予100至600元/标箱不等的补贴。此外,为弥补铁路场站与港口码头间的“最后一公里"成本,许多地方还设有专门的短驳补贴,如上海芦潮港中心站对此类短驳服务给予180元/标箱的补贴、江西九江给予每公里10元补贴(最高1000元)。


02

货代作为申报主体时补贴的实际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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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显示:各地海铁联运补贴政策所规定的补贴对象中,大多数都覆盖了货运代理企业,而货代企业在承揽海铁联运进出口操作业务时,也通常会把海铁联运补贴整合到给客户的报价中,以提高其服务方案的竞争力,具体过程基本如下:


询价与报价

进出口企业就特定路线的海铁联运货运操作向货代询价。货代企业结合客户的箱量规模与当地政府公布的海铁联运补贴政策,在核算报价时预先将估算可获得的海铁联运补贴在报价中进行扣减,从而向客户提供更具竞争力的服务方案。

操作服务费用支付

客户接受报价后,货代企业按服务方案操作,待完成后,货代企业依据已扣减预估补贴金额后的价格与客户结算货代操作费用。

补贴申报

货代企业通常会在业务发生的下一个自然年度或指定申报周期(如季度/半年度),汇总该时段内所有符合条件客户的海铁联运箱量数据。随后,按要求准备全套申报材料(如业务汇总表、铁路运单、海运提单、报关单等证明文件),并正式向指定部门提交补贴申请。

审核与拨付

政府相关部门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符合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政府将补贴资金拨付至货代企业账户。


此种模式下,货代企业相当于“提前让渡"了未来的补贴,以降低报价,为客户节省物流成本,从而争取订单。但这意味着货代需要预先垫付这部分资金,并承担多种原因导致的风险。


03

扶持政策对货代企业的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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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铁联运补贴政策的本意是促进多式联运发展,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由于政策措施实际实施操作中出现的种种情况,对货代企业及整个行业带来不小的负面影响,具体表现如下:

01

“跨周期"的补贴让渡增加货代企业的资金压力

如前所述,为争取客户,很多货代企业往往在报价阶段按照预期补贴金额进行扣减,但“询价报价——服务与结算——申请补贴——补贴到账"的整个周期普遍长达数月乃至跨(一两年)年,而且个别城市由于财政方面的原因,补贴延期许久才能到账,进一步加剧了货代的资金压力。这种“跨周期"的补贴让渡最终严重挤压企业现金流,货代企业虽然知道其中风险,但是由于客户在询价前已经事先知道海铁联运补贴的存在,加之货代服务市场的残酷竞争,货代企业也不得不这样操作。

02

补贴落地不确定性风险

在询价和报价阶段,货代和客户都是按照预期有补贴的情况来进行磋商的(或者货代是“被迫"按照有补贴的假设来进行报价),而对预期补贴金额估算时,货代往往也不得不按照可能达到的最大补贴金额来进行估算,并在报价中扣减。但是最终的补贴能否全额落地,甚至是否能够落地,都是有不确定的:

  • 补贴政策可能不连贯:如南方某沿海城市在2024年出现了海铁联运补贴政策的断档,2024年3月3日至2025年1月5日之间发生的海铁联运箱量无法享受补贴,而货代在2023年向客户报送2024年服务的报价时,按照惯性(或者是按照客户要求)已经把补贴考虑在内;

  • 统计口径与实际运输业务冲突:海铁联运运输过程中涉及多个时间节点(如进出港、装卸船、进出铁路货站、装卸列车等等),企业统计口径若与最终申报政策要求不一致,将直接影响补贴箱量认定,例如对于进口海铁联运货物,企业将货物送到客户仓库之后,需按照承运方要求把空箱还到承运方指定的堆场,但某些城市补贴政策的申报要求却规定空箱也必须通过铁路运输返回到指定的铁路货站才能被认定属于补贴范围;

  • 补贴年度总额度受限:部分城市设定年度补贴总额上限(比如年度资助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单一企业无法预判所有申请企业申请补贴的总和是否超过年度限额,有可能导致落地金额与预期补贴金额存在较大差异,甚至预期补贴全额无法落地;

  • 证明材料与实际脱节:如某些城市要求铁路与港口双方数据一致的箱量证明,但部分场站因各种原因无法提供相应的作业证明,造成货代企业无法满足申报要求。

综上,一旦最终申报下来的补贴没有达到之前预期的金额,就很有可能导致从客户获得的服务费用大大低于操作成本,货代忙活一整年,最后结算相关项目发现“严重亏本"。

03

资源配置扭曲降低整体效率

某些情况下,海铁联运补贴政策看似增加了单一城市或者局部区域的货量,却有可能形成了严重的资源配置扭曲,降低了物流整体效率。例如:按照最优方案,货物从A口岸进境后本来可以直接通过铁路运输至内陆目的地城市B,但因为另一内陆C城市有较大额度的海铁联运补贴,货代和客户商议后达成的最终方案却是从A进境后先铁路运输到C,然后再从C用卡车运输到B。这种情况下,海铁联运补贴政策的确增加了C城的货量,但“绕道"的方案却损害了整体的物流效率,造成了资源浪费。

04

加剧行业内卷与不公平竞争

货代行业中的中小企业为拿到订单和扩大业务,不断压价让利,陷入“被迫让利——提前垫资——补贴回款难——为维持生存须在面对客户时继续让利"的恶性循环。与此同时,个别资金实力雄厚的央国企业及其他大型企业能够承受更长的资金垫付周期,并凭借本身的一些“特殊优势"在补贴竞争中占据主动甚至“不劳而获"(例如某些城市的所谓补贴就是“从左口袋放到右口袋"),在不承担相应风险的情况下获取补贴红利,进一步压榨了中小企业的生存空间。


04

笔者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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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顺应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方针,推动海铁联运补贴政策由地方各自为政转向全国统一制定,减少区域间恶性竞争;

  2. 推行补贴兑换券机制,由实际受益方(如货主)凭业务凭证和兑换券直接申领补贴,确保补贴精准直达的同时,减少货代企业被迫“提前让渡补贴"带来的资金压力,缓解行业内卷,让货代企业专注于如何提升服务水平,而非无止境的价格战;

  3. 考虑按货物类别设置差异化补贴档次,对高附加值、高新技术货物给予更高补贴或更宽松条件,引导货源结构优化,将针对“量"的补贴逐渐转变为同时针对“量"与“质"的补贴;

  4. 建立全国统一的海铁联运补贴服务平台,提高信息透明度和补贴的申报与发放效率,增强政策实施的公平公正。


本期主笔:李亚伶、周卓见

指导审核:江小平、周卓见

图文编辑:郭明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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