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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便利化动态

国际海关与贸易便利化动态(120)

作者:北京睿库发布时间:2026-06-17 15:26:33


目录

CONTENTS


国际海关政策动态

  • 特朗普签署加强海关执法行政命令

  • 美国拟对60个经济体征收“强迫劳动”301关税

  • 特朗普再次调整钢铝铜232关税【点评】

  • USTR就对华降税和贸易委员会征求公众意见

  • USTR对越南发起301调查

  • 美国拟对巴西征收25% 301关税

  • 美国政府就IEEPA退税提起上诉【点评】

  • CIT就IEEPA退税举行听证会

  • 美国墨西哥结束第一轮USMCA复审谈判

  • 加拿大正式要求续签USMCA协定

  • 美国4月贸易逆差下降

  • 欧盟理事会最终通过钢铁进口限制措施

  • 东盟完成数字经济框架协议谈判


国际组织《贸易便利化协定》(TFA)动态

  • WTO举行第十六次日本贸易政策审议

  • WTO称2026年全球货物贸易仍保持韧性

  • 透明度经验交流成为WTO进口许可委员会会议焦点

  • UNECE及其合作伙伴推动亚欧交通互联互通

  • ESCAP举行亚太贸易便利化论坛及无纸化贸易周

  • eATA已在30个国家实现推广应用

  • 航运业指出全球贸易中断导致成本与运力压力不断上升

  • 2025年国家贸易便利化委员会的现状与展望


报告及评论摘要

  • 格里尔文章:贸易理论必须反映关税、产业政策和全球化成本

  • 亚洲开发银行报告《利用人工智能推动贸易便利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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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海关政策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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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朗普签署加强海关执法行政命令

6月3日,特朗普签署“加强海关执法”行政命令,要求对美国海关进行全面改革。命令指出,海关改革早已迫在眉睫。系统性低效、漏洞、执法机制不足以及过时的流程为恶意规避联邦法律提供了机会。违规行为包括低报价格、隐瞒有关登记进口商(IOR)和进口商品的关键信息,以及通过各种安排逃避关税。美国必须通过全面改革,包括通过机构行动和立法,加强其海关执法。改革应侧重于保护国家安全,促进合法贸易,确保及时征收关税,实现系统和流程现代化,加强合规机制,提高透明度以及保护美国人民和国内经济。

行政命令指示国土安全部(DHS)和海关与边境保护局(CBP)提高对IOR的要求,提出让DHS部长在本行政命令发出180天内采取措施修订关于IOR资格的规定、指南和政策,包括:

  • 提高担保条件,并要求IOR始终保持一定水平的实物国内资产、担保或两者兼备;

  • 对外国IOR施加更高的正式申报要求;

  • 仅授权美国IOR提交非正式申报;

  • 对所有IOR施加“良好信誉”要求;

  • 加强对所有直接参与货物进口活动的个人和实体的审核程序。

命令还要求DHS和CBP建立各种披露和认证规定,设立最低50%的处罚基准,并限制海关在减轻处罚方面的自由裁量权。命令还指示国土安全部提出加强海关执法的立法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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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拟对60个经济体征收“强迫劳动”301关税

6月2日,美国贸易代表(USTR)公布对60个经济体发起的301条款强迫劳动调查报告并在《联邦公告》发出告示,认定所有被调查的经济体都未实施或未有效执行强迫劳动进口禁令。其中,USTR确定54个被调查经济体未实施强迫劳动进口禁令,6个例外经济体(加拿大、厄瓜多尔、欧盟、印度尼西亚、墨西哥和巴基斯坦)未能有效实施相关禁令。USTR提议对所有60个被调查的经济体征收10%-12.5%的额外301关税。其中,对于那些实施了强制劳工进口禁令,通过互惠贸易协定承诺实施并执行禁令,或者已经建立了部分机制以阻止某些强制劳工产品进口的经济体,加征10%的额外关税;对于包括中国在内的所有其他经济体,加征12.5%的额外关税;对纺织品建立配额机制,允许来自某些经济体的特定数量的服装和纺织品适用较低关税进入美国。

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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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朗普再次调整钢铝铜232关税

6月1日,继4月2日“解放日”一周年之际签署11021公告对钢、铝和铜产品232国家安全关税作出修改之后,美国总统特朗普签署公告,对美国钢、铝和铜的进口232关税制度作出进一步调整,主要内容包括:

  • 将联合收割机等某些农业设备、住宅用暖通空调系统和部件纳入征收15%关税的衍生产品类别(目前这些产品适用25%关税);

  • 扩大适用15%关税的工业设备产品范围,纳入移动式工业设备、叉车、推土机等(目前这些产品适用25%关税);

  • 新增铝制平版印刷板和钢架为钢铝衍生产品,适用25%关税;

  • 降低符合美国原产标准的进口钢铝产品门槛,将“完全”由美国铝、钢或铜制造的门槛由目前的95%的门槛修改为85%,前提是金属钢材为美国“熔炼和浇铸”,或铝材为美国“冶炼和铸造”,这些产品适用较低的10%关税;

  • 给予欧盟、英国、日本、韩国、中国台湾、瑞士等贸易伙伴特殊待遇,适用总体不超过15%税率;

  • 符合《美国-墨西哥-加拿大协定》(USMCA)的加拿大、墨西哥产品仅对非美国含量征税,税率不低于15%;

  • 新的调整关税自6月8日起实施,到2027年12月31 止,2028年1月1日恢复11021号公告税率。

6月5日,CBP发布CSMS # 68855869指南,明确适用上述不同关税的产品税号及各自申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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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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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政府将上述最新关税调整描述为一种支持国内制造业、农业、住房和投资的方式,同时保持对战略金属的国家安全保护。尽管4月2日的总统公告对钢铝铜232关税进行了简化,但此次调整后的关税计征方法依然复杂,企业仍然需要作细致的归类、原产地和估价分析,以确定商品是否属于减免关税分类,出口国是否符合贸易协定待遇以及美国金属含量是否满足产品减税申报要求。


USTR就对华降税和贸易委员会征求公众意见

6月2日,USTR在《联邦公报》发布公告,就在中美两国元首最近峰会期间达成的协议下应获得关税减免的中国产品和中美贸易委员会的建立征求公众意见。两国已同意在拟议的贸易委员会下,研究对各自价值300亿美元的商品彼此降低关税的做法。主要征求意见内容包括以下问题:

  1. 关于对华潜在关税调整的产品资格(应在8位税则编码级别确定):哪些类型的中国产品应被视为非敏感产品?哪些目前征收额外关税的中国产品应以较低关税率(如最惠国税率)进口?哪些美国消费者、工人或生产者会从此次关税调整中受益或受损?

  2. 关于中美贸易委员会的建立:委员会召开会议的频率?委员会应如何评估何时以及是否修改已确定的非敏感产品的组成或范围?应建立何种机制以确保双方有效共享贸易数据,从而使委员会能够进行最佳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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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TR对越南发起301调查

5月29日,USTR格里尔宣布根据《1974年贸易法》第301节对越南启动调查。该调查将审查越南与知识产权保护和执法相关的行为、政策和实践,并评估其对美国商业的影响。调查结束后,USTR将确定是否对越南征收301关税。

USTR曾于4月30日发布《特别301报告》,将越南列为唯一重点关注国。USTR需在确定重点关注国后30天内决定是否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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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拟对巴西征收25% 301关税

6月1日,USTR发布公告,根据《1974年贸易法》第301节,认定巴西在数字贸易和电子支付服务、不公平优惠关税、反腐执法、知识产权保护、乙醇市场准入以及非法森林砍伐等方面的某些行为、政策和做法不合理,并且对美国商业造成负担或限制,提议对巴西采取301行动,对巴西所有商品征收25%的关税,但对某些商品免除关税,包括信息材料、捐赠物品、随身行李、所有应征232国家安全关税的产品、公告附录中列出的产品、征收拟议关税可能导致国内供应不足的原材料或导致经济整体中断的产品、某些在美国无法充分种植生产或无法从其他来源获得的产品。

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6月22日。USTR应总统特别指示于去年7月15日启动对巴西的301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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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政府就IEEPA退税提起上诉

6月2日,美国司法部就“V.O.S. SELECTIONS 诉特朗普”一案正式通知美国国际贸易法院(CIT),美国政府针对CIT于4月17日发布的关于《国际经济紧急权力法》(IEEPA)退税的普遍命令向联邦巡回上诉法院(CAFC)提起上诉。该普遍命令要求CBP退还所有已缴纳IEEPA关税,无论报关单是否已结清。美国政府提出,CIT的普遍退税命令超出了其根据“Trump诉CASA, Inc.”,606 U.S. 831, 839 (2025) 一案所享有的管辖权和衡平法权力,称根据美国最高法院对该案的判决,CIT没有权力发布适用于除当前原告之外的任何进口商的退税命令。因此,对已最终结清的IEEPA关税的报关单且当事方未在CIT提起退税诉讼的,CBP无权重新结清和退税,除非CIT发布针对个案的特定进口商原告的退税命令。

美国政府还对CIT于5月27日向政府发出的“陈述理由命令”(“OSC”)提起上诉,要求修改其中要求CBP局长斯科特亲自出席6月9日的听证会回答关于CBP退款延迟的问题,要求法院同意由CBP主管官员代替局长出席听证会。

6月3日,CIT伊顿法官两次致函司法部,驳回美国政府的上述两项主张,并要求将信件传送CAFC,以便上诉法院在审查政府请求中止执行的动议时予以考虑。

6月4日,原告和被告方分别向CIT提交对OSC的回应,阐述各自对相关问题的立场,具体问题包括CIT是否有权就已最终结清报关单退税作出普遍适用的裁决、最高法院CASA vs Trump案关于地方法院就个案发布普遍适用性裁决是否适用CIT对IEEPA退税审理等。

6月4日,CAFC批准了政府提起的暂停执行的动议,直至其作出裁决。同日,伊顿法官发布命令,根据CAFC的暂缓令对其5月27日命令作出修改,批准政府提出的修改动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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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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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EEPA退税的法律争端目前已走到一个关键里程碑处,此前进行比较顺利的退税过程终于横生枝节。围绕CIT普遍退还IEEPA关税命令的法律纠纷恐将进入一个较持久的过程。如果美国政府向CAFC申请中止执行CIT普遍退税命令的上诉未能成功,下一步可能会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诉。


CIT就IEEPA退税举行听证会

6月9日,CIT就“V.O.S. Selections诉美国”一案举行听证会,讨论关于解除CIT 4月7日和17日发布的退税命令的暂停令问题(退税命令要求政府向所有进口商退还所有IEEPA关税)。CBP执行助理司长苏珊 · 托马斯出席听证会,表示IEEPA退税系统CAPE第一阶段已接受总额为1660亿美元的IEEPA关税中约900亿美元的退税申报。其中,CBP已批准并提交给财政部退还的税款约为230亿美元。CBP强调了CAPE正在执行的艰巨任务,指出在上一整个财政年度中,CBP仅处理了33万多份各种类型的关税退税申报,而在CAPE第一阶段的前6周,CBP就已处理了近850万份的IEEPA退税申报。

CBP表示,CAPE第二阶段工作正在推进,计划于6月29日启动。该阶段将针对已标记需要进行“对账”(reconciliation)但尚未清算的申报(在“对账”程序下,进口人可以在货物进口时先向海关提交摘要申报放行货物,待随后补充更新最终信息后确定应征关税)。

CBP同时也在准备CAPE的第三阶段,以处理已最终结清并且进口人提出诉讼的报关单的退税,预计在7月底前投入使用。第三阶段涵盖超过110亿美元的IEEPA关税。CBP表示,鉴于政府对CIT的普遍退税裁决提出上诉,第三阶段退税将仅适用于针对个人的CIT退税命令的情况,不会向所有进口商自动发放退款。对于已最终结清报关单的退税,进口商可能需要另外在CIT提起诉讼。对此,本案原告提请CIT考虑案件的“集体诉讼认证”动议,以便使每个进口商都成为当事方,从而解决“不向非原告退税”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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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墨西哥结束第一轮USMCA复审谈判

5月28-29日,美国与墨西哥在墨西哥城进行了《美国-墨西哥-加拿大协定》(USMCA)复审第一轮双边谈判。双方在本轮谈判中讨论了与汽车原产地规则、钢铁和铝以及经济安全相关的优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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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正式要求续签USMCA协定

6月2日,加拿大负责加美贸易事务的部长勒布朗在华盛顿与USTR格里尔的会见中要求将USMCA续签16年。美国已完成与墨西哥的最新一轮正式双边谈判,但与加拿大的谈判进展滞后。加拿大承认USMCA有可以改进的地方,并表示愿意就解决美国关心的行业关税问题进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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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4月贸易逆差下降

美国商务部6月9日发布报告称,美国4月份货物和服务贸易逆差降至559亿美元,比3月份的566亿美元减少了7亿美元。其中4月份的商品逆差减少24亿美元至837亿美元,服务顺差减少17亿美元至278亿美元。美国4月份出口达到3271亿美元的创纪录水平,比3月份增长83亿美元;进口达到3830亿美元,比3月份增长76亿美元。今年以来,商品和服务逆差较2025年同期减少2135亿美元,降幅为49.1%;出口增加1282亿美元,增长11.3%,进口减少853亿美元,下降5.5%。美国对中国的贸易逆差在4月份减少了26亿美元,降至120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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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理事会最终通过钢铁进口限制措施

6月8日,欧盟理事会最终通过了旨在保护欧盟钢铁市场的《条例》。新《条例》拟取代将于今年6月30日到期的欧盟钢铁保障措施。《条例》引入了修订后的进口钢铁关税配额(TRQ)制度,将目前配额内免税进口量削减近一半,将超出配额的进口关税提高一倍,税率50%(当前税率为25%)。该条例还引入了“熔炼浇铸”要求,确定了钢铁首次熔化并浇铸成初始固体形式的国家。此外,《条例》还建立了一个强化的审查机制,允许欧盟委员会评估措施的范围和有效性,并在必要时根据市场发展和不断变化的全球产能过剩情况提出调整建议。

该《条例》将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发布,并于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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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盟完成数字经济框架协议谈判

5月30日,东盟经济高官会议(SEOM)于5月27-29日在菲律宾马尼拉举行第57届会议第二次会议,成功解决了《东盟数字经济框架协议》(DEFA)谈判中的所有悬而未决的问题。这标志着东盟首个区域性数字经济协议谈判取得成功。东盟DEFA旨在为东盟数字经济生态系统提供了一个区域框架,涵盖数字贸易、跨境电子商务、数据治理和隐私、数字身份、电子支付、在线安全和网络安全合作、竞争政策、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以及数字人才流动等领域。该协议包含前瞻性和高质量的条款,以东盟正在进行的数字一体化努力为基础,包括东盟单一窗口、数字支付互联互通、跨境数据倡议、在线消费者保护以及东盟统一商业识别号码(UBIN)。

研究表明,随着DEFA的实施,到2030年,预计东盟数字经济总值可能会从目前预计的1万亿美元翻一番,达到2万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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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组织《贸易便利化协定》

(TFA)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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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举行第十六次日本贸易政策审议

5月27日和29日,世界贸易组织(WTO)举行第十六次日本贸易政策审议。根据审议报告,日本倡导WTO改革,并参与多项诸边倡议,如电子商务联合声明倡议。日本目前有20项区域贸易协定生效,覆盖亚太、欧洲和美洲的24个贸易伙伴。截至2025年12月,有9项区域贸易协定正在实施中,时间表延伸至2041年。在海关程序和贸易便利化领域,日本海关实现了现代化和高度数字化,并已全面履行其在TFA下的承诺。2023和2025年,日本推出了海关程序改革,以提高透明度、税收合规性以及对跨境电子商务交易的监督。此外,日本已生效了13项关于经认证的经营者(AEO)计划的互认安排,与印度(2024年12月)和印度尼西亚(2025年10月)签署了额外的互认安排,但尚未生效。根据经合组织的数据,日本在亚太地区以及经合组织国家中均位列贸易便利化领先表现者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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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称2026年全球货物贸易仍保持韧性

WTO最新一期《货物贸易晴雨表》显示,全球货物贸易景气指数当前为101.7,显示尽管中东冲突持续及能源价格高企对贸易构成压力,2026年上半年全球货物贸易仍保持韧性。货物贸易驱动因素显示,与人工智能相关的电子元件需求激增,或在一定程度上抵消了中东冲突带来的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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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明度经验交流成为WTO进口许可委员会会议焦点

6月4日,WTO进口许可委员会举行第二次经验交流会,公共和私营部门代表共同与会,重点讨论如何提高透明度及WTO成员履行通报义务的情况。来自柬埔寨、美国、缅甸、泰国和欧盟的发言代表围绕通报实践、公私部门合作、信息获取以及许可程序数字化等议题分享了经验。委员会还审议了近期提交的通报,讨论了12项具体贸易关切,并听取了欧盟关于农产品非海关手续电子系统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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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ECE及其合作伙伴推动亚欧交通互联互通

跨里海走廊与阿拉木图-德黑兰-伊斯坦布尔走廊已成为连接中亚与欧洲以及联通中国与欧洲的重要内陆通道。联合国欧洲经委会(UNECE)、经合组织及沿线国家成立了协调委员会,6月该委员会召开会议总结了走廊相关信息和数据,并通过了2027-2028年工作计划以及伊斯坦布尔跨区域交通走廊发展战略框架,共同构架集成式及可互操作性的区域数字系统生态体系,委员会将在以下领域开展工作:交通设施现代化及互联互通;数字化、协调及互操作性;走廊可靠性评估;跨境通关效率评估及走廊绩效监测与便利化举措实施;增强走廊经济可行性、韧性和可持续性。各国将推进eTIR的广泛部署并围绕联合国贸易便利化与电子商务中心制定的相关标准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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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CAP举行亚太贸易便利化论坛及无纸化贸易周

6月9-10日,亚太经社会(ESCAP)举办了第12届亚太贸易便利化论坛及无纸化贸易周,会议探讨下一代贸易数字化如何让贸易在亚太区域更快捷、更绿色、更具韧性。论坛发布了《2026年亚太贸易便利化报告:利用人工智能促进贸易便利化》,探讨人工智能在贸易便利化应用中的关键机遇、挑战及政策启示。论坛主题包括人工智能在贸易便利化中的现状与发展方向,利用数字创新实现更智能的贸易便利化,通过数字化转型实现绿色包容性贸易便利化以及下一代贸易便利化的机构路径与合作伙伴关系等。期间还举行了第五届无纸化贸易理事会(PTC)会议以及颁发亚太贸易促进创新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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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TA已在30个国家实现推广应用

6月1日,欧盟、挪威、瑞士和英国等30个国家发布数字ATA(eATA)通行证,这些国家也是首批ATA公约和伊斯坦布尔公约缔约方,国际商会已开发并通过国际ATA单证册网络推广eATA平台。世界海关组织(WCO)则通过ATA/伊斯坦布尔管理委员会和eATA工作组,帮助各缔约方和海关管理机构协调过渡、统一流程,并支持电子ATA单证册在边境的接收和使用。WCO预计各海关将在2027年底前转向eATA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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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运业指出全球贸易中断导致成本与运力压力不断上升

5月28日,WTO总干事伊维拉与全球主要航运公司的高管和行业组织代表召开会议,与会着强调了货物贸易所面临的日益严峻的运营和经济挑战,指出尽管全球供应链已展现出韧性,但在贸易中断期间,尤其是在海湾地区和其他关键要道,寻找并依赖替代海上航线的努力正在推高承运方的成本,并最终转嫁给消费者。行业代表还指出了运营瓶颈,包括与多式联运物流和使用替代通道相关的海关延误。这些限制因素,加上不断上涨的成本和航线的不确定性,凸显了投资改善全球港口和物流基础设施以维持高效以及可预测贸易流动的重要性。行业高管们强调了尊重多边准则和协议的重要性,伊维拉总干事强调了海运的关键作用并呼吁加强政府与私营部门之间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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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国家贸易便利化委员会的现状与展望

6月9日,UNCTAD发布报告《2025年国家贸易便利化委员会(NTFCs)的现状与展望》。报告指出,WTO数据库显示全球贸易便利化措施实施率超过87%,但UNCTAD通过使用其改革追踪器进行的一项评估指出,89%的案例中,国家向WTO的通知未能准确反映实际情况,大多数国家都高报了执行状况。这一情况凸显了加强国家监测系统的必要性,65%的NTFC指出需要加强监测和评估能力。报告建议建立更强有力的系统来跟踪实施,识别瓶颈并调整优先级。报告还呼吁开展更多实地考察、诊断和评估访问,以评估边境和港口改革的成效。最后,随着全球贸易持续受到地缘政治干扰的影响,NTFC正逐渐成为边境和走廊协调的关键平台,报告建议通过技术援助、电子学习和能力建设,以及改革监测和评估的数字工具赋能NTF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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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及评论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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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里尔文章:贸易理论必须反映关税、产业政策和全球化成本

5月29日,USTR格里尔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金融与发展》杂志六月刊发表文章,呼吁经济学家修正他认为低估全球化成本、未能反映关税、产业政策和进口依赖的现实影响的贸易模型。格里尔认为,经济学界应“赶上现实世界”,采用构建考虑劳动力市场摩擦、分配效应、供应链联系、规模经济、监管套利、原产地规则和公共卫生结果的模型。格里尔认为,冷战后贸易政策过于依赖假设充分就业、工人顺利过渡和长期消费者增长的模型,同时忽视工厂关闭、地区就业流失、制造能力减弱和持续的贸易逆差。关税和进口管制的重新使用为经济学家“提供了一个用真实世界数据和经验的确凿证据更新旧假设和过时模型的机会。”文章还质疑了IMF对贸易失衡的处理方式,批评IMF的模型认为关税对经常账户余额影响甚微,认为这种分析忽略了“关税跳跃”(为规避关税而迁移生产),而这是关税诱导回流的关键机制。文章表明了USTR用来为持续征收关税辩护所用的智识框架:关税不仅仅是谈判工具,更是再平衡贸易、推动供应链迁移、支持国内生产和对剩余经济施加压力的工具。格里尔最后呼吁使用更能反映贸易政策实际运作方式的实证工具。


亚洲开发银行报告《利用人工智能推动贸易便利化》

亚洲开发银行(ADB)6月9日发布报告《2026年亚太贸易便利化报告:利用人工智能推动贸易便利化》。报告探讨了人工智能(AI)如何通过数据驱动及基于AI的系统融入贸易流程中并重塑贸易便利化模式。报告指出,AI和机器学习改善了文件处理和贸易合规,实现了风险管理,但也有风险和挑战,如AI偏见、数据隐私和网络安全、训练数据局限性及生成式AI可能不准确或者误导。亚太经社会与ADB联合开展的AI在贸易便利化的应用调查指出,亚太地区AI应用仍处于起步阶段,实际应用水平低于15%,且不同区域之间差异较大。调查指出了影响AI应用的关键障碍,如缺乏相关技能、数据质量薄弱、基础设施成本较高及监管不确定性等。报告提出了3项重要举措以加快AI在贸易便利化中的应用,包括加强人力资本投入和组织能力建设,构建一体化数据和数字基础设施以及完善治理和监管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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