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北京睿库发布时间:2026-08-17 09:02:33
目录 CONTENTS 国际海关政策动态 特朗普对无人机征收100%关税 美国政府指控中国出口商通过40多国转运规避关税【点评】 CIT判决维持特朗普取消低值货物免税政策 特朗普对多晶硅加征232关税并实施最低进口限价【点评】 美国拟扩大金属232关税加征范围 美国25州联合起诉特朗普301“强迫劳动”关税 巴西在WTO对特朗普301关税提起争端解决 IEEPA退税最新进展 多家在美中企收到IEEPA退税 美国将43家中企列入UFLPA实体清单 CBP追缴EAPA关税超10亿美元 CBP利用AI加强审单 美国6月贸易逆差下降 欧盟《包装与包装废弃物条例》8月12日实施【点评】 国际组织《贸易便利化协定》(TFA)动态 WTO最新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全球商品贸易增长超预期 WCO发布再制造和回收品原产地判定研究报告 eTIR扩展至里海区域 报告及评论摘要 进入欧盟市场的产品合规报告 UCC电子系统建设进展报告 END
01 国际海关政策动态 特朗普对无人机征收100%关税 8月13日,美国总统特朗普签署公告,为降低美国对外国无人机及其零部件过高的依赖度,加强美国无人机产业与供应链,将对进口无人机及其零部件征收232国家安全关税:自9月3日起,对最大起飞重量超过25千克以及具备热成像功能的无人机及其停靠基站,以及这类无人机的部分关键零部件征收100%从价关税;对部分尺寸更小的无人机以及其他无人机零部件,将征收25%的关税;对欧盟、日本、列支敦士登、韩国、瑞士以及中国台湾地区的税率为15%;对英国税率为10%。公告同时授权商务部长为在美国对无人机及零部件制造新增投资的企业设立本土建厂扶持项目,经商务部长批准的本土建厂计划,对企业进口与其承诺投资规模相匹配的本公告覆盖产品及必要生产设备,免征232关税。 美国商务部于2025年7月对进口无人机发起第232条国家安全调查,调查结果认定,部分境外实体生产的无人机及无人机零部件“存在安全风险”,且美国本土产业产能不足以满足国家安全需求。 美国政府指控中国出口商通过40多国转运规避关税 8月13日,美国白宫官网发布题为“转运大骗局 --- 兴起、规模与代价”的报告,指责中国出口商通过40多个国家转运货物以规避美国关税。报告称,“转运”行为会给美国经济带来损失,按模型估算,每年流入美国市场的非法转运货物可达750亿美元规模,会造成约45万个工作岗位流失,国内生产总值每年减少1130亿至1500亿美元,联邦政府相关税收损失达190亿至260亿美元。 报告称,自2018年美国开始对中国进口商品加征关税以来,关税国别差异化的扩大助长了更多转运行为,中国企业越来越多地将货物转经关税更低的国家和地区出口,往往通过更换标签、重新包装、重开商业发票、简单加工和虚假申报原产地等手段掩盖产品的中国原产地。与“转运”相关的执法仍将是本届政府贸易策略的核心环节,以此阻止中国生产商借助第三国作为进入美国市场的替代通道。报告提出一套人工智能驱动的“侦探式边境”系统。该系统将整合货运数据、运输路线记录、产品分类、所有权关系、产能指标、异常检测、计算机视觉以及其他分析工具,以提升CBP的甄别能力,区分合法的近岸外包和非法转运贸易,识别高风险货运,并将分析结果转化为拦截行动、关税征收、处罚措施以及禁令处置。 <点评> 此份报告由白宫贸易与制造业政策办公室发布,该办公室现任主管为对华强硬派的彼得 · 纳瓦罗。报告中的相关指控基于推测和估算,而非实证观察。但需要警惕的是,该报告此时出台,可能会被用来作为美国对第三国发起新的调查,进一步扩大加征关税国家和地区范围以及CBP执法泛化的借口。 CIT判决维持特朗普取消低值货物免税政策 8月13日,美国国际贸易法院(CIT)由三名法官组成的合议庭就Axle of Dearborn, Inc. D/B/A/ Detroit Axle v. Department of Commerce一案作出裁决,支持特朗普2025年取消部分800美元以下进口低值货物免征关税待遇(de minimis)的决定。法院认定,总统有权依据《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IEEPA)取消对来自中国、加拿大以及墨西哥的低值进口商品的关税豁免,虽然法官们重申,IEEPA并未赋予特朗普征收关税的权力。 美国国会2025年7月通过的“大而美”法案规定于2027年7月1日起取消de minimis,但特朗普于同月签署行政命令,将取消de minimis时间提前到至 2025年8月29日。美国汽车零部件进口商底特律车轴公司针对总统行政命令向CIT提起诉讼,主张IEEPA并未授权总统在国会设定的时间之前采取此项措施。 特朗普对多晶硅加征232关税并实施最低进口限价 8月6日,美国总统特朗普签署“调整多晶硅及其衍生物对美国的进口”公告: 从今年12月4日起,对进口多晶硅及其衍生产品额外征收15%的232国家安全关税; 对多晶硅及其衍生物进口实行最低进口限价(MIP)机制,对多晶硅、多晶硅锭及硅片、太阳能电池和太阳能组件实行四档不同的进口限价;如果商务部长认定某一贸易伙伴已设定实质相当于MIP的定价,则可调整对其适用的最低进口限价和关税; 设立企业激励计划,经商务部长批准的本土回迁计划,对企业进口与其承诺投资规模相匹配的必要生产设备及相关产品,免征232关税。为此,企业须承诺在美国建设、翻新或扩建相关产品的生产设施,且须于2029年1月20日之前动工。 公告明令海关与边境保护局(CBP)应当监督并保障进口商提交准确无误的MIP相关文件。若CBP认定进口商提交的文件存在不实或违反其认证承诺的情况,将永久禁止该进口商及其关联企业进口多晶硅及其衍生物,并可对其进行处罚。公告还责成商务部长持续监测企业在公告规定实施日期之前进口囤积多晶硅或其衍生物的情况,并与CBP协同采取措施限制囤积企业及其关联企业的相关进口。 美国商务部于去年7月对多晶硅及其衍生品启动232调查。 < 点评 > 对于多晶硅采取的上述措施,标志着美国开始综合运用关税、海关估价与产业政策,以促使关键制造业回归。其中,进口限价为首次使用。另外值得注意的是,美国进口商在2025年特朗普对全球加征IEEPA关税之前大量提前进口囤货,这已成为企业尽可能少支付高关税的正常商业做法,也的确在一定程度上抵消了特朗普关税的效果,而本公告首次对企业类似做法在法律上作出限制规定,标志着特朗普关税“反规避”的又一个新政策动向。 美国拟扩大金属232关税加征范围 8月4日,美国商务部在《联邦公报》发布通知,提议将钢、铝和铜的232国家安全关税扩展到另外14类衍生产品,以更广泛地使用232关税来保护国内生产商,并阻止制造商通过进口金属作为下游产品的组件来规避关税。拟议的扩围产品包括用于建筑业、制造业、运输业和农业的成品,如电导线缆、灭火器、热交换器零件、焊接机零件、保险柜、铝粉、起重机、拖车、农业拖车和铜管乐器。大部分受影响的进口商品将面临25%的关税。征求公众意见截止日期为8月27日。 上述提议意味着232关税将从原材料和半成品金属进一步扩展到下游制造商品。 美国25州联合起诉特朗普301“强迫劳动”关税 8月3日,纽约及加利福尼亚等25个民主党执政的州政府向美国国际贸易法院(CIT)提起诉讼,质疑特朗普总统近期作出的以涉嫌“强迫劳动”为由对60个经济体加征301关税的决定。诉状主张,政府依据301条款加征关税属于非法举措,政府声称借助301条款打击全球贸易中的“强迫劳动”现象只是借口,其实质是想要推行大范围关税政策,以替代此前被最高法院判决违法的《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IEEPA)关税。该301关税的征收具有随意性,与政府宣称的打击“强迫劳动”目标几乎没有关联。政府行政部门也违反了《行政程序法》,既未能开展有实质意义的调查,也未对公众提交的意见作出实质性回应,且未能合理解释对众多经济体的大量商品全面征收关税将如何打击“强迫劳动”。 此前,自由正义中心曾于7月24日美国政府宣布加征上述301关税当日代表美国小企业向CIT提起诉讼案。 巴西在WTO对特朗普301关税提起争端解决 7月30日,世界贸易组织(WTO)宣布,巴西已就美国特朗普政府近期实施的两项301关税措施发起贸易争端诉讼,两项措施分别为: 美国单独对巴西征收的301“公平贸易”关税(25%),对包括巴西在内的60个经济体加征的301“强迫劳动”关税(对巴西税率为12.5%)。巴西在上诉文件(WT/DS646/1)中称,美国加征的这些额外关税及其豁免违反《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一条第1款(非歧视)和第二条第1款(b)项(最惠国待遇)的规定。 按照WTO争端解决程序,双方需在30日内开展磋商,若60天内未能达成协议,巴西可申请设立争端解决专家组审理该争端。 IEEPA退税最新进展 8月4日,CBP向CIT提交声明,称截至7月31日,IEEPA退税系统CAPE中已有约1286.8亿美元的潜在退税及已核定退税获准进入处理流程,其中约1000亿美元的退税(关税加利息)已通过CAPE退税模块完成处理并经核定后移交美国财政部进行拨款发放。另外共有19726笔退款(总金额约16亿美元)尚未移交至财政部,原因是备案进口商或其授权人未提供自动清算所(ACH)银行账户信息。报告未提及CAPE第三阶段启动事宜(链接1)。 8月5日,CIT伊顿法官在举行闭门会后发布命令,敦促CAPE申报人确保向ACH提交账户信息,以便发放退款。伊顿法官还指出,法院7月17日的重新清算裁定现已录入其受理的3700余起案件,从而将退税救济扩大到已完成最终清算的报关单原告。法院要求CBP于8月25日前提交关于CAPE退税项目的进展报告(链接2)。 8月6日和11日,伊顿法官就V.O.S. Selections, Inc. v.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一案原告提出的集体诉讼认证动议召集控辩双方举行了口头辩论和闭门会。该动议寻求对全国受影响的进口商进行集体诉讼认证,以允许报关单已获最终清算的进口商自动获得CAPE退税,而无需被迫提起数千起单独诉讼才能追回已被认定为非法的关税。但政府依旧主张,若无逐个针对特定进口商的法院退税裁定,CBP无权对已完成清关的报关单重新核算税款并退税(链接3)。 多家在美中企收到IEEPA退税 据《中国日报》8月10日报道,随着IEEPA退税进程的推进,多家中国上市公司自7月初披露已收到美国关税退款及利息。其中,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的海外全资子公司已合计收到1198万美元的退款,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已收到总额1423万美元的退款,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也已收到407万美元关税退款。 美国将43家中企列入UFLPA实体清单 7月31日,美国国土安全部(DHS)代表跨部门的“强迫劳动执法特别工作组”(FLETF)宣布,将43家企业列入《防止强迫维吾尔人劳动法》(UFLPA)实体清单。CBP自8月3日起对这43家实体适用“可反驳推定”原则,禁止其生产的产品进入美国。本次被美方列入清单的企业涵盖多个关键领域,包括农产品及食品加工、生物制药、金属与矿产冶炼、纺织品、机电和交通基建设施。 这是该清单有史以来规模最大的一次扩充,也是特朗普第二任期以来FLETF采取的首次行动。至此,UFLPA实体清单列入的实体数量总共达到187个,列入实体数量增幅达30%。自UFLPA生效以来,CBP已拒绝超过24300批货物入境,货值近10亿美元。 CBP追缴EAPA关税超10亿美元 7月29日,CBP宣布依据《执行与保护法案》(EAPA)查出企业欠缴额外关税总额超10亿美元,这是EAPA实施十年来追缴关税首次达到这一规模,高出年均水平300%。2026年,CBP下达14份偷逃税裁定通知,涉及多种进口商品,包括太阳能电池、牵引式草坪养护设备、木材、管材、金属储物柜以及木质家具,相关商品自多国进口。调查人员前往墨西哥、泰国、印度、新西兰以及英国,实地核查生产工厂,确认进口商从合法经营者进口商品。 EAPA授权CBP调查并遏制各类逃税手段,包括非法转运、商品错误归类以及低报货值等行为。CBP依靠美国企业和公民提供举报线索开展EAPA调查,相关调查须在一年内完成。 CBP利用AI加强审单 根据Tru Identity对CBP的执法数据分析,CBP的CF-29执法行动从2025年第一季度到2026年第二季度增长了148%,从4322项上升至10718项。执法行动增长主要来源于表格CF-29(处置行动通知)的增加,而非表格CF-28(信息提供要求)。从去年第二季度起,CBP发出的表格CF-29数量首次超过表格CF-28,到今年第二季度,表格CF-29数量占61%。分析还表明,CBP总的执法行动数量一年内上升21.2%,今年上半年总共开出31967份CF-28表格和CF-29表格,高于去年上半年的26365份。 按照CBP常规审单流程,CBP在对申报有疑问时首先对报关行或进口人发出表格CF-28,要求提供关于申报的进一步详细信息(如商品描述、价格和原产地详情),随后根据收到回复的情况发出表格CF-29,告知拟采取的行动决定(如重新核定归类、估价和原产地)。直到2025年第一季度,表格CF-28的数量均超过表格CF-29。新的执法数据表明,由于通过AI技术准确识别系统录入数据中的申报错误,CBP无需要求进口商提供进一步信息即可直接决定采取处置行动。 Tru Identity为CBP选定的海关申报现代化CSOP项目的技术服务商。 美国6月贸易逆差下降 根据美国商务部8月4日发布的报告,美国6月货物和服务贸易逆差下降,6月美国贸易逆差为733亿美元,较5月的776亿美元下降了44亿美元。6月出口和进口均有所下降。出口为3147亿美元,比5月减少29亿美元,而进口为3880亿美元,下降73亿美元。6月货物和服务逆差的下降反映了货物逆差减少了39亿美元至1021亿美元,而服务顺差增加了5亿美元至288亿美元。今年以来,货物和服务逆差比2025年同期减少了1893亿美元,下降33.8%。美国6月贸易逆差的前三位贸易伙伴为:对越南216亿美元,对墨西哥203亿美元,对中国153亿美元。 欧盟《包装与包装废弃物条例》8月12日实施 欧盟《包装与包装废弃物条例》(EU)2025/40(PPWR)于8月12日全面实施。PPWR取代沿用了30年的94/62/EC包装指令,是欧盟首部全生命周期统一包装强制标准法规,在欧盟27国统一实施。PPWR覆盖产品包装全生命周期的环保管控,从包装原材料设计、生产、流通、重复使用直至末端回收处置,并覆盖工业、消费品、食品和宠物食品包装全场景。PPWR主要要求如下: 强制管控包装材料中的有害物质:延续重金属限值、新增食品包装PFAS 氟含量管控; 限制过度包装:包装重量、体积、空间利用率要求; 提高塑料包装再生材料使用比例:2030年达到基础标准,2040年达到严格标准; 包装必须具备可回收性:实行A(最优)、B、C(最低准入)三级可回收分级,2030年前所有上市包装实现可回收; 包装信息透明化:标明材料类别、回收方式和环保信息。 8月12日实施涉及核心合规节点包括基础可回收设计、生产者责任延伸(EPR)注册、符合性声明(DoC)等强制义务。违规企业可能面临海关扣货、产品召回、平台下架,以及最高达全球年营业额4%的巨额罚款,情节严重者将被永久禁止进入欧盟市场。 < 点评 > 从CE标识到RoHS(《限制电子电器设备中有害物质指令》),从REACH(《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法规》)到ESPR(《可持续产品生态设计条例》)再到PPWR,欧盟正在建立一个越来越严格的绿色贸易体系,旨在重新定义全球制造规则。
02 国际组织《贸易便利化协定》(TFA)动态 WTO最新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全球商品贸易增长超预期 7月31日WTO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2026年第一季度全球商品贸易增长超出预期,人工智能相关电子元件贸易大幅增长,抵消了2月底中东战事爆发造成的负面影响。数据显示,经季节调整后,今年第一季度全球商品贸易量环比增长1.9%,同比增长3.2%;按价值计算,全球商品贸易环比增长2%,同比增长11%。 尽管中东战事带来负面影响,包括霍尔木兹海峡货物运输中断,以及能源价格上涨导致燃料净进口国经济增长放缓,但与人工智能相关的电子元件贸易增长强劲,抵消了这些负面影响。今年第一季度,全球以美元计价的人工智能相关产品贸易额同比增长超过40%。WTO预计,下一季度的贸易数据将能更全面地反映霍尔木兹海峡航运中断带来的影响。 WCO发布再制造和回收品原产地判定研究报告 7月28日,世界海关组织(WCO)正式发布关于再制造和回收货物原产地判定的新研究报告。报告分析了自由贸易协定中关于再制造和回收货物原产地确定相关条款,剖析了海关货物原产地规则应用于此类货物面临的挑战,如进口时难以区分和判断普通商品与再制造和回收商品的区别,证明材料的原产地存在困难等。研究报告建议实施可追溯性系统,记录商品从材料收集到最终产品的流转过程,严格记录废料来源,借助第三方认证和标准以验证回收制造比例和产品品质,制订技术标准或认证体系以确保再制造和回收商品的安全性。 eTIR扩展至里海区域 2026年7月,阿塞拜疆、土库曼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和塔吉克斯坦四国应用联合国的《国际公路运输公约》(TIR公约)的eTIR程序完成了6项无纸化TIR运输业务,其中5项是多式联运,穿越了南高加索与中亚之间的里海。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UNECE)和国际道路运输联盟(IRU)以及该地区的IRU成员协会共同合作提供技术支持,海关通过eTIR国际系统实时交换申报和担保数据。
03 报告及评论摘要 进入欧盟市场的产品合规报告 这份由欧盟7月发布的报告呈现并分析了欧盟成员国提供的关于其对进入欧盟产品合规监管的统计数据。欧盟海关与市场监管机构合作,确保进入欧盟市场的产品符合欧盟产品规则和要求。根据报告,2025年欧盟对38.7万件进口产品进行合规干预,5.8万件商品因不合规被禁止入境。海关的核心挑战在于电商冲击巨大,2025年电商进口商品约60亿件,与2022年相比增长298%,因而商品合规干预率下降。欧盟成员国表现差距较悬殊,电商产品风险较大,超50%的玩具和小家电不合规。欧盟采取的改革和行动包括设立欧盟海关署,协调风险管理,建立欧盟海关数据枢纽,明确将产品合规作为放行前提。针对电商的相关措施包括取消关税豁免,征收处理费,2026年11月起要求提供产品标识,未来欧盟还将推进欧盟产品法案,授权海关拒绝不合规产品,强制电子申报并推广产品数字护照。 UCC电子系统建设进展报告 欧盟委员会于7月13日发布《欧盟海关法典》(UCC)电子系统建设进展报告,系统评估2025年度欧盟海关数字化体系实施情况。报告显示,欧盟已基本完成海关数字化框架建设,为下一阶段海关改革提供了重要技术基础。报告指出,UCC框架下多项核心电子系统建设取得实质进展。截至2025年底,海关担保管理系统已有21个成员国完成国家系统部署,完成率达到78%。进口管制系统已实现全面部署,所有成员国均开始使用该系统开展进口货物风险分析,以提升边境安全监管能力。欧盟货物身份凭证系统第二阶段中央系统已投入运行。进口集中清关系统第一阶段已在17个成员国完成部署。新计算机化过境系统升级工作持续推进,自动出口系统核心功能也已由所有成员国完成部署。尽管整体进展明显,报告也指出部分系统实施仍存在短板。海关监督系统的数据传输问题尤为突出,截至2025年底,仍有8个成员国未能向该系统完整传输进口数据。报告强调,完善后的数字化海关基础设施,将成为未来欧盟海关改革的重要支撑。
免责声明 本《动态》内容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标明来源的公共信息,目的在于尽可能客观地传递相关信息,并不代表睿库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转载使用须自负法律责任。
The following English translation of Chinese customs regulations is provided solely for informational purposes. While we have made every effort to ensure the accuracy and completeness of the translation, we cannot guarantee its reliability or legal validity. Therefore, we strongly recommend consulting the original Chinese regulations or seeking professional advice before making any decisions or taking any actions based on this translation.
We shall not be held liable for any losses, damages, or legal consequences arising from the use or reliance on this translation. Users of this translation are solely responsible for verifying the accuracy and applicability of the information within their specific context.
By accessing and using this English translation, you agree to release us from any claims, liabilities, or obligations that may arise from its use. This disclaimer applies to all users, including individuals, businesses, and organizations.
Please note that customs regulations are subject to change, and it is the responsibility of the users to stay updated with the latest regulations and seek appropriate legal advice when necessary.
By accepting this translation, you acknowledge that you have read and understood the above disclaimer and agree to comply with its terms and conditions.
贸易便利化
相关政策 贸易便利化动态 贸易便利化年度报告口岸营商环境
口岸营商环境测评报告 其他产业政策
产业政策库 产业研究 良好实践研究与文章
研究报告 京都公约 征文与观点 平说关事 我的海关岁月咨询服务
项目案例 研究团队数据与资料
国际组织资料与数据 国外政府资料与数据 国内公开资料与数据 自有调研 Customs laws and regulations活动相关
活动发布 活动报道 内容下载 活动提议参与睿库研究
观测员 在校生实习申请 口岸情况反馈 提出课题建议 研究课题顾问与志愿者征集About us
睿库概况 执业理念 机构分布Contact us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