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江小平发布时间:2016-09-13 11:00:58
前些日,偶然浏览美国海关及边境保护局网站,无意间发现了一个链接:http://www.regulations.gov/ 。进去一看,十分单调。
输入CBP(海关及边境保护局)搜索。
5565条相关记录,没有当回事,但再仔细一看,哇塞,竟然是5565个和海关及边境保护局相关的立法事项,包括已经完成、正在进行、将要进行公众评议的通知书、立法建议案、公众意见书等,可见这是一个属于联邦政府用来供所有行政机构制定规章时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的专用平台。
让我们继续缩小范围,看看正在征求意见的立法项目是些啥玩意儿
总共16项,包括1个通知,11个规章建议案,4份公众意见书。
立法建议案包括了通过ACE(美国海关通关系统)进行进口食品药品申报;北美自由贸易区优惠政策调整;部分进口汽车及发动机排污标准调整;进口商安全申报定义;对反倾销/反补贴税案发起调查;机场安全管理;山羊、绵羊进口政策调整;有害电子垃圾管理;国家环境保护法实施规程等不同内容。
每个项目留给公众参与的时间为2个月左右。
每个项目单独建立文件夹,让我们打开有关食品药品申报新规定草案这个夹子看看
看清楚了吗?每个文件夹包含:A)基础文件,B)支持文件;C)公众意见书。
涉及该提案的基础文件包含两项:
A)立法提案;
B)美国进出口协会要求延长公示时限的请求书。
其中的提案文本,打开一看,OMG,整整58页,相当于一个高水平的立法可行性研究报告。
该建议案的具体内容实在太多,需要另文详细介绍。 最大的感触是,在中国仅需由海关总署发个公告便可以解决的“简单"事情,在美国竟然变得如此“复杂",从根本上来说,体现了美国通过真诚邀请公众参与,切实提高法律规章的科学、合理、周全程度,以法律规章自身的高质量来实现其权威、可充分实施的制度性安排。
美国政府(其实参与国家治理的立法、司法、行政机构均无例外)真诚邀请公众参与立法方面究竟有哪些方面值得我们借鉴呢?
简单归纳如下:
1. 即便是一件很小的事情,譬如这个提案当中的涉及食品、药品的电子申报,也要通过非常正规、严苛的公开程序,邀请商界以及任何有兴趣的公众来参与;目前挂在网上处于评议开放期的行政规章提案有1065项,其中涉及海关的立法提案就多达11项。
2. 每项立法提案均需向公共公布令人信服的立法“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相应的背景支持材料,倒逼立法提案相关机构的前期工作必须扎实、细致。
3. 真诚期待公众参与立法,不但文本一再使用邀请(invite),而且分别公布了相关机构负责该立法项目以及该项立法提案相关信息处理两位官员的姓名、办公地址、办公电话、传真号码、邮箱地址等具体信息资料,便于公众和立法者之间直接、高效的交流和沟通。
4. 对公众提交意见书编写给予清晰的指导,譬如意见书提交者的相关信息,邮件的文本格式要求,意见人对意见书有保密要求的相关处理方式等等。
5. 本网站(http://www.regulations.gov/ )重点解决的是如何将一个已经确定的规章立法项目通过公众参与,将规章制定得更加完备。如果涉及到一个规章究竟要不要制定,公众同样可以通过另外一个叫做联邦政府登记注册(http://www.federalregister.gov)的专门网站获得充分的知情和参与权利。(另外介绍)
结 论
相比之下,尽管由中国全国人大于去年修订颁布的《立法法》对公众参与同样也作了很详尽的规定。可是在具体的落实上,两相比较,差距绝对不是一点点,譬如中国海关每年颁布的署令、公告数量也不少,但真正能够按照《立法法》以及海关总署自己颁布的立法工作管理规定(总署180号署令)要求,提前公开征求意见的实在太少。
真诚希望我们的行政立法机构能够按照四中全会确定的建设法治国家的目标要求,尽早把公众参与立法这块短板补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