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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说关事(46)压缩通关时间的路不能走偏

作者:江小平 /编辑李俊发布时间:2017-11-20 15:20:09

近年来,中国海关积极推进业务改革,努力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2017年初,中国海关又提出了压缩通关时间三分之一的目标要求,进出口企业对此积极赞赏,热烈欢迎。

从总署官方发布数据以及本人了解的情况看,年内完成通关时间压缩三分之一的目标应该没有问题,海关的努力取得了实际成效。由研究中心进行的问卷调查显示,70%的感受到了通关时间的明显缩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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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这个目标的实施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应当引起总署关注和重视的情况

小通关只是大通关的一小部分。一般而言,海关通关时间(狭义的通关,或称之为“小通关")是指海关接受申报到货物放行的时间区间,整体通关时间(广义的通关或称之为大通关)是指装载进口货物的运输工具实际进境到海关放行为止的时间区间,对于企业来讲,大通关时间更有意义。从我们的研究结果看,“小通关"在整个通关当中所占比例大致为25%左右。这就说明了,海关小通关对大通关的时间压缩有影响,但这个影响并没有人们想象的那么大,仅仅通过海关一家的努力来达到大通关时效的显著提升并不切合实际。

 


小通关时间压缩并不是海关一家说了算。从报关到海关放行,除了海关,还有进口货物的收货人、进口代理报关;在不少情况下,还有其他机构、部门牵扯进来,譬如货物被海关确定为查验对象了,港务要参与,而涉及到原产地、进口行政批文等,往往就需要牵扯到发证机构,不分青红皂白,把压缩通关时间的KPI考核全部压到基层海关不但不科学,实施效果也会因此大打折扣。

 

方向对头,实施出现偏差。临近年底,各地方海关通关时间KPI压力陡曾,出现了一些匪夷所思的“怪招"、“邪招",譬如硬性规定:

1)下午三点钟不得办理报关业务;2)接到海关缴税通知后必须在两个小时内完成缴税;3)理货报告确认后才可以申报;4)对正常申报报关单因时间过长直接作删单处理……

 

不科学的KPI设定是问题所在。如上所述,既然通关时间并不是海关一家的事情,科学合理的方法是:通关当中耗费时间的这个“球"如在海关手中,记到海关账上,不在海关手里,就不能记到海关账上。按照这个思路,接受申报后海关审单部分(不论是系统审单还是人工审单)的时间属于海关耗时,审单通过了,需要企业缴税,这段时间不论多少,应该从海关耗时KPI当中剔除。补充申报,包括企业和发证机构沟通协调的,也应按照这个原则处理;对于列为风控或审单后发现需要验估的,因为海关、企业、港务多家参与,基层海关所应分摊的时间耗费应该限于查验开始到查验结束的时间耗费。

 

压缩通关时间不能损害企业的正当权利。企业接到海关缴税通知后可以在15天内缴纳关税是《海关法》赋予企业的权利,要求企业2小时内完成缴税,明显违背法律规定,对海关申报时间的限制也同样如此,不符合十九大强调的依法治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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