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江小平 /编辑李俊发布时间:2017-12-28 14:35:18
中国海关年初设定的“全年压缩通关时间1/3"目标提前实现,“通关时间"随之在关务圈蹿红,而对进出口企业而言,通关时间压缩了,通关效率提升,无疑是一桩天大的好事。
对于多年从事通关时间研究工作的我来说,利用这个机会介绍一下通关时间关联性概念、通关时间研究的起源等基础知识,对公众从整体上理解通关时间压缩或许会有所帮助。
1通关时间是什么?
通关=通过海关,通关时间=货物进出口完成口岸各类手续的时间,这是大多数公众,尤其是非专业人士对通关及通关时间的习惯性理解,然而这样的理解和实际情景出入巨大。严格说,通关时间仅仅是指“海关接受企业报关"到“海关放行货物"耗用的时间。下面这张图以进口集装箱货物为例,比较清楚地揭示了“通关时间"和“口岸作业时间"之间的关系。
从上图可以看出,“通关时间"只是“口岸作业时间"的一部分,其他比较重要的作业环节还有:卸货/理货;换单/通关通检准备;通检(报检递单+检验检疫现场申报);提离货物等。
2进口通关时间和出口通关时间对货物进出口的影响程度如何?
单单就海关的通关时间而言,在绝大部分情况下,贸易商对进口货物的通关时间的关注程度大大高于出口货物,原因在于:
一是进口货物海关早放早到手,出口货物则海关早放晚放关系不大,都要凑船期;
二是出口货物海关手续简便,绝大部分只需要一、二十分钟,而进口手续相对复杂,变数也比较多,一旦出现情况,就可能要推迟两三天甚至更久。
以上是一个国际性的普遍现象,所以各个国家,以至世界海关组织,对通关时间的关注重点都是放在进口通关时间上。
3进口通关时间在口岸作业时间当中的比例是多少?
如果把“船舶抵达码头"到“货物提离码头"的“口岸作业时间"作为基数,则通关时间仅仅占据10%左右的比例(刚刚看到的最新数据,某口岸海关通关时间仅占5%);如果将“船舶抵达码头"到“海关放行"这个“整体通关时间"作基数,则比例为15%左右。总之,通关时间在口岸整体通关或口岸作业时间当中的比例都不高。需要在此强调两点:
一、通关时间不断缩短是近十年来中国海关业务流程不断改革以及通关自动化、无纸化程度不断提高所取得的成就;
二、通关时间占比越来越低,意味着通关时间压缩对进口商所带来的“获得感"越来越少,海关花了九牛二虎之力,降了3小时,但整体口岸作业时间(或者整体通关时间)仅仅下降2%,感觉不明显也很正常。
4通关时间如何计算?
12月18日,总署宣布2017年前11个月全国海关进口货物的通关时间为16.7小时,较2016年全年缩短33.6%。这个结论是如何获得的呢?理论上说比较简单,就是利用海关强大的自动化数据处理系统,把每一票进口货物“接受申报"到“海关放行"的时间相加除以票数就可以得出平均值。实际上,计算和分析的过程十分复杂:计算前要对数据进行“清洗",即剔除掉不应纳入统计的数据(例如被查扣的货物、退运的货物等),而在计算中还要进行分类计算(例如不同的运输方式、不同的贸易方式等等)。
5进口通关时间都是海关耗费的吗?
一般认为,通关时间为海关所耗用,其实不然,因为海关接受申报后,绝大部分货物经系统审核,通过绿色通道后便发出缴税指令,货主完成缴税,海关随即放行,速度快的,譬如货主提供缴税担保的,几分钟即可完成。但如果货主缴税迟缓的,耗费时间目前也算在通关时间内,所以口岸海关对缴税不及时的都不高兴,拖累了我的考核指标啦!除了缴税,让货主或其代理人提交补充资料的,货主的响应时间也计算在通关时间内。此外,如果货物一旦被海关确定为布控对象,就更加复杂,除了货主的响应时间,还有码头为了配合查验进行吊箱、场地、掏箱作业等安排,时间耗费自然会更多。
所以,在通关时间中,真正属于海关作业耗费的时间也只是其中一小部分,压缩通关时间除了海关的努力,还需要货主、码头等机构的配合,更需要不同主体之间的协调。
6中国的进口通关时间与发达国家相比如何?
从韩国、日本等国海关官方网站公布的数据看,这两个国家的通关时间只需要两、三个小时,另外有些国家,譬如澳大利亚、新加坡甚至更短,说明中国的通关时间还有进一步缩短空间。当然,由于各国的进口管制、通关及税收制度差异以及通关时间的计算口径和方法各不相同,这样的比较有简单化之嫌。随着WTO《贸易便利化协定》的实施,各成员都面临履行公布平均放行时间的义务,相信国际社会在“通关时间"的测算方法上将基于世界海关组织《通关时间研究指南》的框架指引不断完善。
7国际社会开展通关时间研究(TRS)的情况如何?
本世纪初,世界海关组织在美、日等国开展通关时间研究的实践经验基础上,编制了专门的《通关时间研究指南》(研究中心有最新的翻译文本),给放行时间研究起了一个专用术语---TRS(Time Release Study),以鼓励并指导成员开展此类研究。到目前为止,真正开展此项研究的国家不多,还不到十个。但随着WTO《贸易便利化协定》的实施,(其第7条第6款规定:鼓励各成员定期并以一致的方式测算和公布其货物平均放行时间),国际社会普遍开展TRS是大势所趋。不过,在数年的研究实践中,我们也发现WCO现有的《TRS指南》十分笼统,研究工作必不可少的众多的概念界定,分类、数据来源的确定、研究方法选择等等均未涉及或过于粗略,为此,我们编撰了一份较为详尽的《TRS实操指南》,可供有兴趣的专业人士或机构参考。(其中有大量的规则建议和方法确定,将其称为中国智慧或中国方案也一点不过分,只可惜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献宝"途径。
8如何提高中国进口货物的整体口岸作业时间?
贸易便利化所追求的目标有两个,一个是速度,越快越好;另一个是可预期(predicatable)。
对进口货物而言,通过上面的介绍可以看出,海关的努力很重要,但不是全部,承运人及其代理、货主及其代理、码头运营单位、报关报检代理、国家口岸管理部门、金融保险以及网络通讯等十多个不同类型的关联性机构都参与其中。所以提升口岸作业效率有三个重点:
一是通过所有参与方的共同努力,特别是相互间的协同、协调、协作,才能真正有效实现整体口岸作业效率的大改善,大提升。
二是信息交流通畅。报文发送出去了接收单位没有收到,就等于没发;收到报文了,不能自动进入下一个步骤,时间就停滞了;明明可以电子传输的信息资料,一定要人工提交纸质单据,跑腿过程就要计入通关或口岸作业时间了;已经有电子传输资料的,为了“保险"起见,另外要求提供纸质文件,额外增加耗时等等都是信息交互当中的问题。所以说,整体口岸作业,如何提高“对话(dialogue)"质量和效率非常关键。
三是提高透明度。要让各个参与者对自己关注的信息内容都能够及时了解掌握,譬如一票货物在质检机构卡住了,为什么?如何尽快解决?货主需要做什么等等?如果关联人都懵懵懂懂,或者都需要这里查,那边问,甚至于查不到、问不到,时间耗费增加不说,当事人的心理感受肯定也好不到那里去。
这些年,海关放下身段,为了改善口岸通关的营商环境,主动又积极,一招又一招,用“蛮拼的"来形容很合适,但愿能够成为其他联机构学习效仿的一个参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