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江小平 编辑/陈大燕发布时间:2018-05-17 12:56:40
中国贸易便利化评述(3)
《贸易便利化协定》第3条对成员单独设定了公众参与立法的要求。 国家《立法法》,国务院《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规章制定程序条例》以及《海关立法工作管理规定》也都对此做出了明确规定,其根本宗旨就是为了实现“良法善治"。
贸易界对中国海关目前的规章体系评价如何?究竟存在哪些问题?又有哪些期望和建议?我们就以上问题于最近进行了一次问卷调查,以下情况汇总仅供参考。
问卷时间:2018.3.20~3.24
问卷参与人数:56人
1
您认为现行海关法规体系是否符合“良法"标准?
平均分78分
2
3
其他原因:
1. 立法指导思想不够解放,应与国际接轨,参考优秀的立法实践;
2. 过于规避海关责任。
你认为需要尽快完善的法规制度有哪几项?
1.行政处罚相关法规(主要是程序性违规的按照货物总值进行处罚,导致小错重罚的情况应尽快改变);
2.海关商品归类相关法规的公开;
3.企业自查自报、主动披露的具体实施细则;
4.海关担保制度的细化和合理化;
5.企业信用管理相关法规(尤其是不同体量降级按照同一绝对数进行判定,不合理);
6.加贸监管相关法规(特别是“单耗管理模式"、深加工结转及保税货物区区流管理制度);
7.旅客及邮递物品监管制度;
8.跨境电商零售流程上的相关明确制度(尤其是“退货"的处理和监管);
9.“内部文件"的公开;
10.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相关具体实施办法。
你对进出口管理实现“良法善治"的建议:
1. 内部文件公开化、规范解读正式化;
2. 重要立法项目应进行深入的立法调研;
3. 更广泛地征求商界意见,对普遍性争议事项应进行专题听证和讨论,否决企业的建议应给出合理的解释;
4. 一线执法关员为立法工作提出意见,加强法规可操作性;
5. 法规中的各类概念界定越清晰越好;
6. 及时修改调整“滞后"的法规;
7. 在法规生效前给企业留出合理的时间;
8. 定期对法规实施效果进行评价;
9. 加强对一线执法关员的法规培训;
10. 使法规的查询变得更方便;
11. 建立“跨关区协调制度",明确跨关区事务中各方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