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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说关事(60)海关“良法”锻造有赖商界参与

作者:江小平 编辑/陈大燕发布时间:2018-05-17 12:56:40


中国贸易便利化评述(3)



《贸易便利化协定》第3条对成员单独设定了公众参与立法的要求。 国家《立法法》,国务院《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规章制定程序条例》以及《海关立法工作管理规定》也都对此做出了明确规定,其根本宗旨就是为了实现“良法善治"。

贸易界对中国海关目前的规章体系评价如何?究竟存在哪些问题?又有哪些期望和建议?我们就以上问题于最近进行了一次问卷调查,以下情况汇总仅供参考。

问卷时间:2018.3.20~3.24

问卷参与人数:56人


1


您认为现行海关法规体系是否符合“良法"标准? 


平均分78分


2

海关法规“不够精良"的具体体现有哪些?


3

导致某些海关法规“不够精良"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其他原因:

1. 立法指导思想不够解放,应与国际接轨,参考优秀的立法实践;

2. 过于规避海关责任。


你认为需要尽快完善的法规制度有哪几项?

1.行政处罚相关法规(主要是程序性违规的按照货物总值进行处罚,导致小错重罚的情况应尽快改变);

2.海关商品归类相关法规的公开;

3.企业自查自报、主动披露的具体实施细则;

4.海关担保制度的细化和合理化;

5.企业信用管理相关法规(尤其是不同体量降级按照同一绝对数进行判定,不合理);

6.加贸监管相关法规(特别是“单耗管理模式"、深加工结转及保税货物区区流管理制度);

7.旅客及邮递物品监管制度;

8.跨境电商零售流程上的相关明确制度(尤其是“退货"的处理和监管);

9.“内部文件"的公开;

10.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相关具体实施办法。




你对进出口管理实现“良法善治"的建议:

1. 内部文件公开化、规范解读正式化;

2. 重要立法项目应进行深入的立法调研;

3. 更广泛地征求商界意见,对普遍性争议事项应进行专题听证和讨论,否决企业的建议应给出合理的解释;

4. 一线执法关员为立法工作提出意见,加强法规可操作性;

5. 法规中的各类概念界定越清晰越好;

6. 及时修改调整“滞后"的法规;

7. 在法规生效前给企业留出合理的时间;

8. 定期对法规实施效果进行评价;

9. 加强对一线执法关员的法规培训;

10.  使法规的查询变得更方便;

11.   建立“跨关区协调制度",明确跨关区事务中各方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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